私隱政策 – www.kelsen.com

生效日期:2018年5月25日
最後修改日期:2021年9月1日

依據適用資料保護法律(包括但不限於關於個人資料處理對自然人的保護和該等資料自由流通的歐洲議會和歐洲委員會於2016年4月27日頒發的2016/679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13條和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我們告知閣下,您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控制者丹麥奇新藍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麥奇新藍罐」),企業註冊編號27703666,註冊辦公地址為Bredgade 27,8766 Nørre Snede,Danemark。


  • 瀏覽資料

    我們的網站運行所使用的資訊系統和程式收集部分資料,該等資料的傳輸在使用互聯網通信協議的情況下是自動進行的,互聯網通信協議包括使用者與網站連接所用的電腦IP地址或功能變數名稱、URI(統一資源定位符(所請求資源的地址))、 請求時間、向伺服器提交請求所用的方法、回應文檔的大小、回應狀態碼(成功、錯誤等)及與作業系統和使用者資訊環境相關的其他參數。雖然該等資料與個別資料主體沒有關聯,但透過其性質和處理及與第三方持有的其他資料關聯,可從該等資料中識別出使用者身份。

    該等資料僅用於與網站使用相關的統計目的,不會用於識別使用者身份,還可用於監測網站是否正常運行,並將於處理後立即刪除。該等資料可能被用於出現對網站的資訊犯罪行為時開展的責任調查。


  • 由使用者自願提供的資料

    丹麥奇新藍罐可能出於下文所列目的收集聯絡詳情等特定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名字、姓氏、地址、電話、電子郵寄地址及閣下進行的詢問、行銷偏好及參與推廣或活動等其他資訊。此外,於網站允許閣下在經閣下事先可撤銷的同意後、利用您於社交媒體(如Facebook、Twitter等)上的個人資料進行註冊的情況下,我們可能訪問該等資料中包含的與閣下的姓名、位置、愛好、興趣、連絡人及圖片等相關的有限資訊。

    資料處理將透過適合於為資料保密和保護資料的安全的程式、技術和電子方式進行,其中包括資料的收集、記錄、組織、存儲、諮詢、詮釋、變更、選擇、檢索、對齊、使用、組合、分組、通信、分發、消除及銷毀(包括其中兩項或以上活動的組合)。

    於適用情況下,個人資料的處理應當:

    a) 用於以下目的:

    1- 創建和管理使用者帳戶和相關安全措施(於註冊時);
    2- 有效履行現行法律要求的義務,包括關於比賽的法規(於使用者參加我們網站上的比賽或有獎競賽時);
    3- 回覆使用者向丹麥奇新藍罐發送的請求,包括但不限於自願向網站上所列的丹麥奇新藍罐地址發送資訊、信函或電子郵件,此舉暗示了以後收集用於回復該等請求所需的地址(包括電子郵寄地址)或相關電話號碼,以及包含於相關通信中的其他個人資料。

    出於字母a)下第1到3專案的資料處理不需要您的同意,因為該等處理是履行與使用者訂立的協定、或於訂立協定之前實施使用者請求的措施所必需的(條例第6條第1段b款)。基於所述法律依據,個人資料可被分配予網站編輯和所有人,用於所述目的。

    出於字母a)下第2專案的處理資料不需要您的同意,因為該等處理是履行法定義務所必需的(條例第6條第1段b款)。

    b) 經使用者事先同意而用作行銷用途,丹麥奇新藍罐或第三方透過郵寄、電子郵件、短信、社交媒體、手提電話電子郵件、傳真與電話、時事通訊及商業通信/廣告(包括訂製廣告,前提是已獲得字母c)項下的相關同意)發送資訊用於行銷目的,和統計目的,與其產品服務相關的調查和市場研究,關於食品和健康行業的活動和資訊。

    c) 經使用者事先同意用於為使用者畫像,包括但不限於處理與使用者購買選擇、習慣及偏好,偏好的地理區域相關的資料,和創建使用者畫像(個別和/或匯總的使用者畫像)用於提供使用者感興趣的訂製廣告。經閣下同意自閣下的社交媒體個人資料(比如於您透過社交網絡於網站上註冊時)收集的個人資料,亦將出於該等目的被進行處理。

    使用者瀏覽網站的公共頁面不需要提供個人資料。出於字母a)項下目的而提供個人資料是可選的,但倘若未提供所需資料(於註冊表格中(如適用)顯示),使用者可能無法完成註冊或使用相關服務。是否提供可選資料始終基於閣下的個人意願,對相關服務的使用和比賽的參與沒有影響。

    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超過提供請求的服務絕對必需的期限、或法律要求保存的期限(比如,用於監測比賽合規性的資料、保存期限不得超過法律允許的期限,或被收集用於行銷和為使用者畫像的資料、保存期限不得超過法律允許的期限,倘若收集的資料被用於字母b)項下基於使用者畫像資料的行銷目的,則保存期限為24個月,倘若收集的資料被用於字母c)項下的指定目的,則保存期限為收集後12個月或條例允許的期限(倘若更長) )。於該期限後,除非法律要求我們對其進行更長期限的保存,否則全部資料將被刪除。

    當出於字母a.1、a.2及a.3項下所列目的收集資料,或為遵守法律、法規或歐盟法律規定中的義務或與其有關,或為履行與使用者訂立的協定中的義務,或實施使用者於訂立協議前特別提出的措施時,處理該等個人資料不需要獲得同意。

    出於字母b)和c)項下所列目的同意對個人資料的處理,是基於自願並且可選的;倘若未就字母b)項下的處理目的給予同意,則丹麥奇新藍罐將無法將其新優惠和推廣活動告知使用者,倘若未就字母c)項下的處理目的給予同意,則我們將無法提供依據使用者需求或偏好訂製的產品或服務。

    使用者可依據下文所列程序隨時與丹麥奇新藍罐聯絡,撤回以前作出的同意,或對以前提供的聯絡詳情進行修正。

    您的個人資料僅由丹麥奇新藍罐指定的員工或處理者任命並受資料保護合約承諾約束的外部供應商進行處理。

    於其活動框架內並出於上文所列目的,丹麥奇新藍罐可聘請第三方按照其作爲處理者的指令代表處理者提供特定服務。該等第三方向丹麥奇新藍罐提供處理或輔助服務(比如,處理與比賽、消費者服務、與網站運營相關的資訊技術服務、電子郵件相關的活動)。處理者任命的更新後的第三方全名單,可自下文詳列的連絡人處獲取。個人資料不得披露或轉讓予第三方,但特別公司交易除外(於此情形中,可於提供充分保障的情況下,將個人資料讓與或提供給買方/承租人或受讓人)。

    個人資料可能被轉移至丹麥奇新藍罐或其供應商的營業場所或伺服器所在的歐盟國家。您的個人資料在被收集後,不會被轉移到歐盟之外。經閣下同意並於提供充分保障的情況下,出於本私隱政策所述目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被轉移予與丹麥奇新藍罐合作的第三方。

    使用者可隨時行使現行法律規定的權利,方式是將相關請求告知私隱部的愛麗絲·波特諾伊(Alice Portnoy)先生,其電子郵寄地址是privacy@kelsen.comalice.portnoy@adastone.law,該等權利包括:

  • 對閣下的個人資料的存在進行確認,並訪問該等資料;
  • 對閣下的個人資料進行更新、修改和/或修正;
  • 消除個人資料,去除個人資料中的身份資訊,攔截被不合法處理的資料或對其處理設定限制;
  • 基於合法依據對處理提出反對;
  • 對出於發送廣告資料、進行直接銷售、市場研究或商業通信目的進行的個人資料處理提出反對;
  • 於不影響基於以前給予的同意進行的處理合法性的情況下,撤回該同意;
  • 取得使用者提供的個人資料的副本,並請求將該資料轉移予另一控制者。
  • 請切記,倘若發生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的違規行為,閣下有權將該行為通知您所在地區的資料保護部門,包括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您所在國家的歐盟資料保護局,或丹麥資料保護局 (datatilsynet.dk)